%0 Dataset %T 苏联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的改组 %J 干早区生态与资源科学数据中心 %I 干早区生态与资源科学数据中心(data.dcxjegi.cn) %U https://data.dcxjegi.cn/portal/metadata/01dc8ad5-1bba-45b7-b54b-9d1be31f6864 %W NCDC %R 10.12389/ariddc.01571 %A 文献信息中心 %K 跨单位合作;农工一体化 %X 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以来,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已成为苏联农业管理和组织方面最热烈的话题。无论是苏联领导人,还是学术界,谈到农业问题几乎没有不涉及这个问题的。1976年苏共中央还专门通过《在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化和集中化》的决议,提出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是改进农业生产管理和组织的“崭新的解决办法”,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的主要方向”,是“最大的全国全党的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苏联各个地区、各个农业部门正在按照这一总的方针,以不同的形式进行重大的改组,即所谓“质的改造”。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推行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是五十年代中期以来苏联农业管理制度改革的继续和发展。在苏联的具体条件下,这个问题的提出,有其一定的客观必然性。苏联的农业经过了曲折的道路。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苏联农业实现了全盘集体化。数目众多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联合成为集体农庄,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大农业。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泛的可能性。但是,苏联的农业却长期停滞不前。直到1953年,苏联的谷物产量仍没有达到十月革命前最高产量。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是由于社会主义革命缺乏经验,农业集体化没有可资参考的前鉴,在集体化过程中出现种种错误和缺点,造成农业生产一定的损失。三十年代以来,苏联农业刚得到恢复,又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德国占领了苏联大片富庶的农业区,使苏联农业又遭到很大破坏。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农业生产两次大幅度下降,这不能不影响到农业总的发展速度。但是,苏联农业发展缓慢,除了客观原因外,还有一些主观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在战后,苏联农业仍没有多大起色,这主要是由于农业政策上的错误以及农业管理制度不善所造成的。在这段时间,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苏联农产品征购任务过重,采购价格过低,“把农民挖得很苦”。据统计,五十年代初,谷物义务交售价格仅为成本的10%,牛肉——5%,猪肉——6%,牛奶——22%。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妨碍了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农业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主要靠行政办法领导和管理农业生产,很少利用经济方法进行管理;对集体农庄管得过死,没有注意发挥集体农庄的主动性;物质利益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对庄员和职工的家庭副业进行了过多的限制,等等。所有这些都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五十年代中期以来,苏联的农业发展较快。从1953年到1978年的二十五年时间里,苏联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3.6%。毫无疑问,目前苏联农业仍然比较落后,仍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但也应看到,近二十多年来,各种农、畜产品的产量有了较大的增长,农业生产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二十多年来,苏联对农业是相当重视的。投入农业的资金不断增多,最近五年,农业基本投资占国民经济建设总投资的27%。农业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化学化和水利化的水平日益提高。与此同时,在农业管理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苏联修改了农业计划办法,实行“以商品产品量为出发点”的计划制度,农庄、农场有权在国家下达的农产品采购任务的基础上自行制订农业生产计划,从而扩大了农庄、农场因地制宜安排生产的经营自主权;加强了管理农业的经济方法;注意运用价值、价格、成本、利润、信贷、利息等经济杠杆来刺激农业生产。如多次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保证各种农产品生产都有赢利;实行采购计划一定五年不变,超计划交售给予50%加价奖励的采购办法;在国营农场推行完全经济核算制,对集体农庄实行银行直接贷款制,等等。同时,苏联加强了物质刺激,实行集体农庄庄员有保障劳动报酬制,并注意把农庄庄员和农场职工的收入同农庄、农场的最终生产成果联系起来。此外,苏联还调整了对庄员和职工的家庭副业政策,取消了所谓“无根据限制”,采取了在法令规定范围内加以扶植和鼓励的种种办法。当然,目前苏联农业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对农庄、农场管得过死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但是,应该指出,自五十年代中期以来进行的农业管理制度的一些改革措施,多少改善了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对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农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和组织形式,应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从六十年代下半期以来,苏联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业中运用的现代科学技术成就越来越多,农业逐渐转到工业基础上,在这种条件下,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制度。如果说,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苏联农业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是调整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经济利益方面的关系,调动农庄、农场和庄员职工的积极性的话,那么,进入七十年代以来,这种改革则着重于生产结构和组织结构方面的改组。这种改组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的办法,把多部门经营的农庄、农场逐步改造成为专业化的经营单位